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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山东大众网(济南)] 酒店地面太滑顾客滑倒摔伤 酒店判赔1.8万
[ 2008-11-8 ]

  大众网济南6月15日讯(记者 董震 实习生 张潇扬 通讯员 王敏)顾客在酒店就餐时滑倒摔伤,酒店认为已在大厅和房间设立防滑警示牌,顾客摔伤和酒店没有关系。而法院审理后判决酒店向受伤顾客赔偿1.8万元。今天,这份令不少酒店感到“意外”的判决正式生效。

  2003年2月19日,平阴的吴先生和朋友到当地一家酒店就餐时,因为地面太滑吴先生摔倒在地,后被送到当地的医院治疗。事后,吴先生要求酒店赔偿但遭到拒绝。为此,吴先生诉至平阴县法院,要求判令酒店赔偿医疗费、交通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等费用共计3.2万元。而酒店认为,他们已经在营业场所的门口、过道及所有的房间中都贴上了“小心地滑”的警示标志。吴先生应对自己的意外摔伤负责。

  齐鲁晚报律师团律师、山东天宝兴律师事务所王成宝主任认为,作为经营者的酒店,应当预见到顾客到酒店消费时都可能喝酒,湿滑的地板有可能导致顾客摔倒受伤。对此,酒店应采取措施防止顾客摔倒,而不能以在经营场所设置了警示标志为由进行免责抗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