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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重庆晚报] 车内地滑摔伤乘客公交当赔匠
[ 2008-11-8 ]

去年8月,一位姓刘的奶奶乘坐公交车去买东西,因公交车进站后乘务员拖了地板,刘奶奶上车后不慎滑倒受伤,找公交公司赔偿被拒后,她将公交公司告到了九龙坡区法院。

在法庭上,这位60多岁的奶奶称车的地板太滑,乘务员没有及时提醒,造成她摔伤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而公交公司辩称,当时车上没有拖地,是刘奶奶自己不小心摔倒而受伤。最后,刘奶奶提供了与她一同坐车的一位乘客的证人证言,证明车的地板刚被拖过。法院终审判决公交公司赔偿3万多元。

消费提示:市五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渝军认为,这个案子刘奶奶获胜的关键在于她提供了证人证言。日常生活中,相对重要的事情应避免“单线”接触,最好选择一定的场合,让一些人参加,以便日后有个证人。